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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龚华路50弄32号501室

  • 成交价格:3,820,000 元
拍卖已结束

  •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 5 分钟/次
  • 起拍价:3,500,000 元
  • 评估价:4,991,000 元
  • 加价幅度:10,000元
  • 保证金:350,000 元
  • 处置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2020)沪0115执1383号

拍品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龚华路50弄32号501室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黄某某1 案外人:黄某某2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本标的物有人占用,不带租约拍卖,拍卖成交后,交付待法院清场后通知

钥匙/占用情况

无钥匙

户籍/工商注册

该标的截止至勘查日(2022年1月4日)无户籍登记信息(仅供参考)。拍卖成交后,法院不负责户籍登记的迁移手续,由买受人依合法途径自行解决,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欠费情况

该标的截止至勘查日(2022年1月5日)物业管理费欠费169个月,共计12693元,物业费标准为每月0.68元/平方米(75.11元/月)。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物业公司实际开具的票据为准。

该标的截止至勘查日(2022年1月5日),该标的水费无欠费,电费欠费331.2元,燃气费无法查询(仅供参考)。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权利限制状况及抵押状况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无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龚华路50弄32号501室(房地产权证号:浦2007078222;建筑面积:110.46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核准日期:2007年9月19日;所有权来源:买卖。所在小区为“丰怡苑”。总层数6层。竣工日期:2006年。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浦东新区曹路镇106街坊136丘;使用期限:2007-9-3至2074-11-15止;宗地(丘)面积:76310.00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四至情况:东至龚华路,南至空地,西至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附属龚路中学(总校),北至河道

3、公共交通情况:

标的周边公交有曹路2路、曹路4路、浦东32路、星火村定制班线等,靠近地铁9号线曹路站,交通便捷度一般。

4、周边公共设施情况:

拍卖标的周边住聚集度较高,周围公建配套设施、生活服务设施较完善,购物有联华超市、永辉超市、欧亚玛特购物广场等,学校有龚路中心小学(东校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附属龚路中学、龚路幼儿园、上海戏剧学院(浦东校区)等,医院有浦东新区肺科医院、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东院)等。

5、特殊说明: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支付的税费,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均由买受人支付。

(2)如有违法违章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由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本次拍卖不包括该标的物房屋内外的装修、设备、设施、家具家电什物及可移动物品、无证建筑物和构建物或违法违章建筑等。

(5)拍卖成交后,若有户籍登记、工商注册等情况,法院不负责户籍登记的迁移、工商注册注销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特别提醒: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室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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