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1沪0115执恢3779号)
拍品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鹤沙路688弄21号907室(建筑面积:46.88平方米)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冯某某 | |
拍品现状 | 使用情况 | 空置 |
钥匙 | 有 | |
户口 | 截止2021年11月19日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APP户籍查询无户口。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抵押:无 2.查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房屋权属状况: 1、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鹤沙路688弄21号907室(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46.88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浦2013200289;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钢混;总层数:18层,竣工日期:2011年。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航头镇22街坊7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用途:住宅。 3、四至情况:标的所在位置东至航瑞路,南至鹤沙路,西至河道,北至河道。 4、公共交通:周边交通主要有航奉专线、航头4路、浦东64路、浦东34路,距轨道交通18号线鹤涛路站直线距离约1公里。 5、公共服务设施:周边主要有浦东生活广场(航头店)、航月集贸市场、上海农商银行、如海超市、浦东新区航头镇鹤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鹤沙之星幼儿园、浦东新区经纬幼儿园(鹤驰分园)、浦东新区航城实验小学、上海市下沙学校中学部等。 6、住宅聚集度:标的周边房地产类型以住宅为主,主要有昱星家园东区、昱丽家园、新黄浦南馨佳苑、恒福家园、瑞和苑社区等。 7、特别说明: (1)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经济适用房(有限产权),不得设定除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5年内不得转让或者出租;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转让房屋的,可获得70%的转让总价款。 (2)标的为经济适用房(有限产权),原权利人占70%的产权份额,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标的设有核准价。如拍卖成交价高于核准价,则按成交价计算比例;如拍卖成交价低于核准价,则30%的产权份额按核准价计算。买受人的拍卖成交价不受核准价影响,成交价格不变。以上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为准。 (4)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5)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6)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7)如有违法、违章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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