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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梅路525弄1支弄64号502室

  • 成交价格:流拍
拍卖已结束

  •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 5 分钟/次
  • 起拍价:2,900,000 元
  • 评估价:2,900,000 元
  • 加价幅度:10,000 元
  • 保证金:290,000 元
  • 处置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1)沪0117执恢283号

 

拍品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138872号1502室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肖**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钥匙/占用情况

有人占用,交房待法院通知

户籍/工商注册

据“上海人口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标的无户籍登记信息

欠费情况

截至勘察日(2021.9.30),该标的物业管理费欠费18,264元(20161-202112月),物业费标准为每月1.45元/平方米。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物业公司实际开具的票据为准。

截至勘察日(2021.9.30),标的已知公用事业费欠缴情况:水费欠费701.8元,电费欠费3,305.56元,燃气无法查询(预充卡)。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权利限制状况及抵押状况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查封、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宝山支行、张**、上海永翔仓储有限公司。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138872号1502室,建筑面积:174.95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地产权证号:松2007001268;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5年;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19层;核准日期:2007-1-16。所在小区名为“紫东新苑”。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方松街道6街坊4/1丘;使用期限:2002-2-162072-2-15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商品住宅;宗地(丘)面积:231,589.00平方米;四至情况:东临住宅小区,西至滨湖路,南临新松江路,北至文翔路。

3、公共交通情况:

标的周边公交有松江12路、松江14路、松江17路、1809路、1801路等,距松江大学城地铁站、松江新城站约3.5公里,交通便捷度尚可。

4、周边公共设施情况:

拍卖标的周边住聚集度较高,有世纪新城、东鼎名人府邸、檀香花园等。周围公建配套设施、生活服务设施较好,学校有松江区第二实验小学、华实高中等。商场有:东鼎购物中心、开元地中海广场、华信广场等。另有银行、邮局、超市等配套生活设施,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

5、特殊说明:

(1)该标的如内部结构发生变化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恢复原样,恢复原样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测绘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额支付。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支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竞买人资格问题:参与该标的的竞买人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身比对是否符合竞买的主体资格,并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咨询、了解参与竞买的主体资格、条件等事项,不要盲目竞买,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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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本院提交,本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3)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法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按照规定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可凭有效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若有户籍登记、工商注册等情况,法院不负责户籍登记的迁移、工商注册注销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拍卖标的不包含室内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物品。

(6)以上拍品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核实拍品信息。


 

 

室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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