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2014)青执字第4707号
拍品名称 | 上海市闵行区繁兴路469弄61号602室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登记在案外人上海春葵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预购房屋权利人林某某1、鲍某某、林某某2)名下(被执行人林某某1、鲍某某对上述房产各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额)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 |
钥匙/占用情况 | 有人占用,按现状拍卖 | |
户籍/工商注册 | 无户口(2021.6.17户籍查询) | |
欠费情况 | 该标的物业管理费欠费情况为:截止到2021年6月17日查询时,物业费欠费1113.96元(截止到2021年12月底),物业费标准为92.83元/月。 该房屋已知公用事业费欠缴情况:截止到2021年6月17日查询时,水电燃气费无欠费。 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 |
权利限制状况及抵押状况 |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查封、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无。 | |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闵行区繁兴路469弄61号602室,建筑面积:92.83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闵2006057438;核准日期:2006年11月21日;房屋类型:公寓;所有权来源:新建;竣工日期:2006年。所在小区名为“西郊河畔家园”。总层数6层。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闵行区华漕镇204街坊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64659.00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2003-2-19至2073-2-18止;四至情况:东临繁兴路、南临河道、西临河道、北临沪常高速。 3、公共交通情况: 标的周边公交有880路、74路、189路、189路区间、197路、青泸线、闵行18路、闵行28路等,交通便捷度一般。 4、周边公共设施情况: 拍卖标的周围公建配套设施、生活服务设施较齐全,有学校、幼儿园、超市、公园、医院、银行等。 5、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拍卖标的可能涉及有违法、违章搭建等问题。若因违法、违章建筑,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原状等义务)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4)房屋内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 (5)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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