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拍卖列表 > 拍卖 > 正文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885弄73号602室住宅房

  • 成交价格:3,990,000 元
拍卖已结束

  •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 5 分钟/次
  • 起拍价:3,200,000 元
  • 评估价:5,680,000 元
  • 加价幅度:10,000 元
  • 保证金:320,000 元
  • 处置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16)沪0114执6680号】

拍品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885弄73号602室住宅房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吴某某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不详

钥匙/占用情况

无钥匙/目前有人使用

户籍/工商注册

截止勘察日(2021-3-22),标的内暂无户籍登记信息

欠费情况

截止勘察日(2021-3-22),标的由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自2018年1月至今未支付物业管理费,该物业收费标准为:0.80元/平方米/月。

其他公用事业欠费情况:水费,2020年8月、10月欠费约300元;电费,2020年11月欠费约100元;燃气,为充值卡。

以上欠费均不含滞纳金,其他欠费情况不详。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权利限制状况及抵押情况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 拍卖标的: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885弄73号602室住宅房(房地产权证号:嘉2005008176;建筑面积:202.46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3年;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6;核准日期:2005-4-4

土地宗地号:嘉定区嘉定镇44街坊59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70672.00平方米;使用权面积:127.88平方米;分担面积:127.88平方米

2、四至情况:

东至曹安公路,南至练祁河,西至练祁河,北至沪宜公路

3、地理位置与交通:

标的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东部,附近商业生活配套塔城商业街、沪宜公路商业街嘉定镇商圈等。

附近医疗有上海中亚医院(嘉丰路店)、上海嘉华医院院等。

教育配套有嘉定区南苑中学,上海大学(嘉定校区)、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等。

银行有上海市农村商业银、中国农业银行等。

标的周边有公交841路、嘉定2路、嘉定60路、嘉定65路等

距11号线嘉定西站约1公里,交通便捷度一般。

4、标的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885弄“嘉丰佳苑”小。73号位于小区西北部,楼总高6层,标的位于第6层。楼层格局为户,电梯。朝向南北。

5、根据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浦新估字(2021)B第0018号,评估报告中所记载,估价对象系6层跃层户型。

6、标的可能存在违章、违法搭建,如因违法改建、违法建筑造成不能过户的,买受人须按照相关房地管理部门及其他执法部门的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责任。

7、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所有室内物品及设备设施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的使用情况,标的内如有承租等合法占据或无合同、无法定原因占据的情况,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了解并通过合法途径自行解决。已交付给原产权人(被执行人)的租房押金,由原承租人通过合法途径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诉。

8、截止勘察日(2021-3-22),标的由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自2018年1月至今未支付物业管理费,该物业收费标准为:0.80元/平方米/月。

其他公用事业欠费情况:水费,2020年8月、10月欠费约300元;电费,2020年11月欠费约100元;燃气,为充值卡。

以上欠费均不含滞纳金,其他欠费情况不详。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9、标的按现状拍卖。房屋内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10、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11、特殊说明:

(1)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合发生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应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价并非唯一计税依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上述调查情况仅供参考,具体详情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3)本院拍卖房屋均不负责户籍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籍有需求的竞买人请自行前往辖区派出所咨询。

(4)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5)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6)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7)标的看样需要提前预约,统一时间看样。

 

 

 

室内照片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邮箱:service@dececapital.com,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