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2020)沪0116执恢第404号
拍品名称 | 上海市黄浦区佳日公寓方浜中路523号503室(建筑面积138.07平方米)新公房1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张某某、陈某某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租赁 |
现状及钥匙 | 有人使用 | |
户籍登记信息 | 2021年3月17日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APP查询该拍卖标的内有户籍登记信息。 | |
欠费情况 | 物业费:该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约为248.53元/月,1.8元/平方/月。 该房屋已知公用事业费欠缴情况:截止2021年3月18日,拖欠物业管理费约2982.31元;电、水、燃气费:无欠费,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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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一、查封状况: 1、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二、抵押状况: 1、抵押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登记证明号:黄201601003498;最高额抵押,最高额债权数额500万元。债务发生期间:2016-6-17至2021-6.16止。 2、抵押权人:周某;登记证明号:黄201601004501;最高额抵押,最高额债权数额480万元。债务发生期间:2016-8-5至2019-8.4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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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 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 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黄浦区方浜中路523号503室(房地产权证号:黄2003002542;建筑面积:138.07平方米;房屋类型:新工房1);核准日期:2003年3月18日;所有权来源:买卖;总层数:23层。 2、 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黄浦区豫园街道535街坊2/2丘(2-35);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综合。 3、 四至情况: 该标的四至:东至河南南路、南至方浜中路、西近狮子街、北近大境路,小区名称“佳日公寓”。 4、 公共交通: 周边交通:该标的附近有66路、306路、929路、969路等公交线路,距离轨道交通地铁10号线豫园站约400米。 5、 公共服务设施: 周边配套设施齐全,该标的周边有大型商场、中学、大学、大型超市、公园、酒店、超市、银行、菜市场、邮局等。 6、 住宅聚集度: 该标的周边物业主要以住宅为主,有太阳城都市花园;露香园AROMA、复地雅园等。 7、 特别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法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该标的目前有人使用,拍卖成交后使用人承诺自行搬离。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交付时间需等待法院通知。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2021年3月17日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APP查询该拍卖标的内有户籍登记信息。拍卖成交后,若有户籍登记信息,法院不负责户籍的迁移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该标的如内部结构发生变化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恢复原样,恢复原样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测绘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额支付。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支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6)拍卖标的不包含室内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物品。 (7)以上拍品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核实拍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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