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品介绍 1、房屋土地权属状况: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飞虹南村48号602室;建筑面积133.52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金2009017492;登记时间:2009.10.19;房屋用途:居住;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结构:混合1;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6;竣工日期:1997年;土地宗地号:金山区金山卫镇16街坊33/3丘;土地用途:住宅;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使用权面积:56.2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没有登记。 2、小区四至情况: 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飞虹南村48号602室。标的四至情况:东至飞虹村路、南至老卫清路、西至西静路、北至板桥西路。 3、标的情况: 标的所在宗地地势平坦,土地开发程度达到红线内外“七通一平”(通路、供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污水、通燃气及场地平整)。 标的所在小区为“飞虹南村”,物业管理一般。 标的周边公交线路有金山8路、金山卫二路等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一般。 4、2020年11月5日查询:水费欠费34.5元,燃气欠费132.6元(含违约金,每日违约金是本金*0.1%),电费欠费情况不详。 物业费从2020年1月起至今未缴。物业收费标准:55.11元/月 5、特殊说明: (1)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