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卖标的物 |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四村94号403室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权利人:李某某1、李某某2 | |
拍品情况 | 标的实际状况(使用、占用、租赁情况) | 2023.5.12查询时空置 |
户口情况 | 2023.6.7查询时无户口 | |
钥匙情况 | 有 | |
欠费情况 | 该标的物业管理自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共计欠费约2293.2元。(调查日期:2023年6月7日) 该标的水费有欠费约24.2元,电费、燃气费无欠费情况。(调查日期:2023年6月7日) 以上欠费仅供参考,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请买受人自行复核了解,欠费金额及相应滞纳金以相关部门核算的金额为准。 | |
权利限制及其他瑕疵情况 | 1、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查封。 2、抵押状况登记信息:无。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四村94号403室,建筑面积为55.36平方米;房产权证号:徐2009024550;核准日期:2009年10月19日;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总层数:18层;竣工日期:1995年;共有情况:共同共有。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徐汇区凌云街道428街坊10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72492.00平方米;使用权面积:3.38平方米;分摊面积:3.38平方米。 3、四至情况: 标的东临龙州路,南临嘉川路,西临凌云路,北临梅陇路,所在小区名称为“梅陇四村”。 4、建筑物基本状况: 所在建筑物总高18层,标的位于第4层。 5、周围环境: 标的周边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学校有梅陇幼儿园、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小学、上海市梅园中学等;购物有徐汇梅陇商业中心、联华超市(龙州店)、汇金超市(凌云店)等;医院有上海市徐汇区凌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书香苑社区卫生服务站、上海市徐汇区大华医院等;银行有上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能满足日常生活要求。 6、交通状况: 标的周边公交线路有50路、50路区间、157路、180路、192路、720路、729路、865路、957路以及轨道交通地铁1号线、15号线等,交通便捷。 7、特别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保证金不足以抵偿前述拍卖差价及相应费用损失的,本院将继续追究原买受人的悔拍责任,责令其补齐拍卖差价及费用损失。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3)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竞买人资格问题: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5)辅助机构于2023年6月7日于网络平台查询,标的内无户籍登记信息(仅供参考),有关迁出、注销等问题,请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6)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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