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泽丰路262弄10号902室 | |
权利来源 | 其他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权利人:卫*、张* | |
拍品现状 | 房屋现状 | 空置 |
钥匙情况 | 有钥匙 | |
户籍登记情况 | 无户口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查封 2、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查封 3、抵押权人:****商业银行上海奉贤支行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原权利人:个人【两人共同共有】;建筑面积:138.8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其他;竣工日期:2011年;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14层;房地产权证号:奉2014010520;核准日期:2014-7-16。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奉贤区光明镇2街坊1/7丘;使用期限:自2013-4-26至2078-4-7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 3、四至情况: 东临楚园路,南临泽丰路,西近望园南路,北临年丰路。 4、特殊说明: (1)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支付。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关于买受人资格问题,竞买人需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该标的现状:根据现场勘查,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4)该标的已知物业费欠缴情况:截至2023年7月13日调查时点,根据标的所属物业公司查询告知,标的房屋物业费自2021年1月至今未缴纳(单价:1.85元每平方米每月)。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如产生新的欠费,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5)该标的已知公用事业费欠缴情况:截至2023年7月13日调查时点,水费、电费、燃气费均无欠费。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如产生新的欠费,以实际缴纳的金额为准。 (6)标的物所有权来源:其他;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7)户籍登记情况:截止2023年7月13日调查时点,根据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查询结果,标的房产无户籍登记。 (8)拍卖标的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9)标的如存在结构变更、私自搭建或其它无证建筑,被房地产相关登记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复原的,均由买受人自行到房产规划或登记部门查询资料,自行办理房地产的恢复、分割、边界丈量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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