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品名称 | 上海市闵行区龙柏三村168号101室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李某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 |
占用情况 | 有人居住 | |
户口 | 无 | |
欠费情况 | 截至2021年8月,物业管理费无欠费;水费欠费为103.55元,电费欠费为228.50元,燃气费未知。 | |
权利限制状况及 抵押状况 |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正式查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拍品介绍 1、上海市闵行区龙柏三村168号101室【不动产权证号:闵2016042889】,建筑面积:82.89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用途:不详;房屋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2000年;总层数:6;核准日期:2016-6-2;所有权来源:买卖。土地宗地号:上海市闵行区龙柏街道H115街坊1丘(168-101);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不详。 2、四至情况:所在小区名为“龙柏三村”。东近虹井路,南近青杉路,西近白樟路,北近红松路,一梯二户,总高为6层。 3、周边公交线路:附近有804路,721路、867路等,轨道交通10号线等,交通便捷度较好。 4、公共服务设施:周边有银行、学校、菜场、医院等,能满足日常生活要求。 5、特殊说明: (1)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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